法律知识

离婚该给精神损失赔偿吗?

2019-11-20 21: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编辑同志:我已结婚四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现在我想与妻子离婚,她也同意了,但要求我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万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她精神损失费吗?冯先生律师解答:

编辑同志:

  我已结婚四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现在我想与妻子离婚,她也同意了,但要求我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万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她精神损失费吗?

  冯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431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