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妻子打胎丈夫不满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2014-07-22 10: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丈夫称妻子偷偷打掉腹中骨肉,无法忍受诉求离婚,妻子则称丈夫对此知情。近日,通州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驳回了男方的离婚请求。张某诉称,他和妻子自由恋爱两年后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起初很好,但没...

  丈夫称妻子偷偷打掉腹中骨肉,无法忍受诉求离婚,妻子则称丈夫对此知情。近日,通州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驳回了男方的离婚请求。

  张某诉称,他和妻子自由恋爱两年后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起初很好,但没过多久,他发现妻子在没有和他商量的情况下,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打掉了腹中3个多月大的胎儿。他气愤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女方当庭不同意离婚,称自己做引产手术是和张某商量过,且由张某陪同去的医院,由张某签字做的引产手术,并出示了医院的病案复印件。

  张某不认可妻子所说,也不认可本人签字,但不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法院认为,张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相关案例:

  夫妻离婚打分割房产官司

  张女士离婚后起诉前夫吴先生,要求分割房产。昨天媒体获悉,因首付款由吴先生父亲出资,昌平法院认定吴先生父亲的出资是对吴先生个人的赠与,房产归吴先生所有,张女士获得相应折价款。

  2002年9月18日,张女士与吴先生结婚。2013年,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此后,张女士将吴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位于东小口镇的一套房产。

  据了解,房屋于2003年购买,登记在吴先生名下,当时房款为31万余元,其中首付15万余元,贷款16万元。现诉争房产市价经评估为290余万元。

  张女士说,房屋的首付款由张女士和吴先生共同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万余元、向吴先生父亲借款14万元。贷款16万元由张女士和吴先生共同偿还。吴先生则主张,首付款15万余元由其父亲出资,贷款16万由他独自偿还。

  庭审中,吴先生的父亲表示,诉争房产其出资15万余元,登记在吴先生一人名下,是对吴先生个人的赠与。

  法院认为,吴先生父亲的出资为对被告吴先生的赠与。法院酌情判令诉争房产归吴先生所有,吴先生给付张女士相应的房产折价款90万元。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589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