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我与前妻于去年协议离婚,在协议中,我们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但离婚之后,由于财产原在前妻手中掌握,她至今未按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应给我的财产份额。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陆律师: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你与前妻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在履行该约定时所产生的纠纷,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