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六岁女儿非亲生 丈夫起诉离婚获赔偿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10-25 15:47
导读: 四川新闻网绵阳2月7日电(文友武记者陈诚)江油市中坝镇居民徐某因发现哺育6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盛怒其下,向江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沈某离婚,并请求判令沈某赔偿

四川新闻网绵阳2月7日电(文友武记者陈诚)江油市中坝镇居民徐某因发现哺育6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盛怒其下,向江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沈某离婚,并请求判令沈某赔偿损失。

  徐某与沈某均是江油人,两人经自由恋爱,于2001年10月登记结婚。2002年12月,沈某生育一女。其后,因徐某对女儿是否为自己亲生产生怀疑,两人感情一直较为淡漠。2008年12月,经徐某申请,到成都一鉴定中心作DNA亲子鉴定,确认其女儿与徐某并无血缘关系,徐某一怒之下,向江油法院提起了诉讼。

  江油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由于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其间,发生了婚外性行为,致使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认为女儿为其亲生而对其抚养,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徐某利益的损失。对徐某受到的损失,原应由沈某与其女儿的生父承担,但因其女儿的生父目前未确认,故该费用由沈某负连带责任。沈某的过错行为同时造成了徐某精神上的损害,也应当予以赔偿。据此,江油法院在2月3日判决,解除两人婚姻关系,沈某返还徐某抚养费1.2万余元,并赔偿徐某精神损害抚慰2万元。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467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六岁女儿非亲生 丈夫起诉离婚获赔偿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六岁女儿非亲生 丈夫起诉离婚获赔偿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