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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结婚纪念日当天举报丈夫重婚

2015-04-1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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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今年51岁的李女士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当天向公安机关举报丈夫重婚,原来丈夫并未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导读:今年51岁的李女士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当天向公安机关举报丈夫重婚,原来丈夫并未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事件还原:

  “警察同志,我要举报我丈夫重婚。”今天是51岁的李女士和丈夫的一周年结婚纪念日,然而,李女士却到派出所举报了46岁的丈夫王先生。民警调查发现,王先生竟然真的同时和两名女性领取了结婚证,过着双重夫妻家庭生活。

  前年,李女士和王先生在一高端聚会中相识。李女士的经济条件不错,在主城拥有一套别墅;王先生则自称是做生意的,和前妻离异,目前单身。随后,印象不错的两人开始交往,2014年4月10日,两人在江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前,王先生回到区县老家开具了一张单身证明。

  婚后,王先生住在李女士家中,但每周只有两三天在家,其余时间都不见踪影。“很忙的样子,老往区县跑。”李女士说。

  去年10月,李女士在王先生的手机上看到一条短信:“你好久回来哦?”李女士感到有些蹊跷,于是记下了电话号码。第二天,李女士拨通该电话号码,问:“你找我老公干什么?”没想到对方也是一名女性:“你老公?我老公吧!”双方就此吵了起来。此时,李女士才知道,原来王先生并未与前妻周某离婚。

  王先生的隐瞒让李女士很生气,于是,李女士决定向公安机关举报。

  王先生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自称,自己和原配在1992年登记结婚,1995年办理离婚,在2000年,双方又重新登记结婚,其后一直住在一起。但他和周某已没有感情。2013年底,王先生发现系统显示自己还是“单身”,在遇到李女士后,他就开具了单身证明和李女士结了婚。婚后,王先生还是会时不时地回到周某家中,和周某以及儿子一起生活。

  目前,公安机关正将相关材料移交到检察机关。因涉嫌重婚,王先生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知识拓展:

  所谓的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

  1、法律重婚

  法律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上述事件当中的王先生在尚未与前妻解除婚姻关系期间,又与李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我们前面说得法律重婚。

  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责任:《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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