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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重婚罪起诉书

2019-09-0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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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重婚罪在我国是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自己到法院立案的话,法院是不会追究其重婚罪的责任的。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怎样写重婚罪起诉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怎样写重婚罪起诉书

  自诉人: ,性别:女,

  民族: ,出生于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被告人:

  民族: ,性别:

  出生于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胡XX犯重婚罪;

  请求人呢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之规定追究胡XX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与胡XX自幼相识,1987年建立恋爱关系,并于1991年春节结婚,婚后感情叫好,1993年2月生一女。

  1992年6月,胡XX被调到石家庄市XX局工作,不久即隐瞒已有妻、女的事实,与该局干部林XX(女,26岁)恋爱。为了带到与林XX结婚的目的,胡XX多次在他的来信中编造谎言欺骗我,说“离了婚,就可以在局里分配到职工住房,等分到房后就复婚”等。1994年5月,我到石家庄找胡协商,恰好胡被局里拍到广西出差,经向其同时了解,证实胡所说纯系谎言。同年6月10日,胡回来休假,我对其编造谎言进行欺骗一事给予批评,胡见我识破诡计,竟然恼羞成怒,对我拳打脚踢,致使我全身上下多处受伤,后被邻居拉开。第二天早上,胡XX在家中再次对我殴打,然后返回石家庄。此后,胡XX不再来信,也不给付女儿的抚养费用。

  据了解,胡XX与1994年9月骗的单位结婚登记介绍信,并与林XX在石家庄XX区XX街道办事处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

  综上所述,被告人胡XX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先用谎言进行欺骗,被识破后又不择手段,骗取单位结婚登记介绍信,与林XX登记结婚。胡XX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170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来源:

  1. 胡XX信件4封;

  2. 2.石家庄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办公室证明材料一份;

  3. 证人刘XX,石家庄市XX局办公室干部;

  4. 证人周XX,陈XX,住平山县XX厂宿舍3排43号。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陈XX

  年月日

怎样写重婚罪起诉书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司法解释

  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

  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书要包括自诉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等方面内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判。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怎样写重婚罪起诉书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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