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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娶”了越南新娘并生子 因重婚罪二人获刑

2015-11-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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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鄞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黄某明知向某有配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法院分别判处“夫妇”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已经登记结婚,宁波男子向某仍与一越南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孩子。近日,这名宁波男子和他的越南“新娘”因重婚罪双双被法院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据介绍,男子向某是宁波鄞州的个体经营者。2012年,他“娶”了个越南新娘。新娘黄某原来住在越南老街省老街市巴沙县。“婚后”,二人在鄞州过起小日子。2014年6月,他们的儿子出生。

  然而,让他人没想到的是,向某早在1996年就已经登记结婚,而越南新娘是明知道向某已婚,仍然与他共同生活并生下孩子。2015年6月25日,黄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7月2日,向某也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鄞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黄某明知向某有配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法院分别判处“夫妇”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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