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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你至少需要知道这四点

2017-03-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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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房与结婚,是人生中的两件大事,一件可能是人生中最大的一比开支,另一件代表着进入全新的人生阶段。而房产和婚姻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既是婚前博得丈母娘青睐的必备利器,也是离婚时财产纠纷的重要对象,甚至有夫妻因争夺财产而反目成仇。提前了解有关婚前买房的法律知识,预防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一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

  注意:恋爱期间合伙买房要慎重,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的情况:

  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

  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注意: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也应与子女签订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办理公证。

  四、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如何认定财产权属?

  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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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婚前买房,婚后有存款
民事答辩状 一、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二、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写:“答辩人于XXXX年X月X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XX提起XX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三、主体部分:答辩的论点和论据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这里所说的反面证据,一种是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相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实的证据; (二) 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当然就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自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 则可就适用程序法方面进行反驳; (三) 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四、尾部和附项: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年     月     日 附项:写明:一、本答辩状副本X份;二、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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