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婚前买车婚后怎么分割

2012-12-03 2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近日,一对夫妻就离婚财产分割不均一事闹上法庭。2004年间,王强与张雪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因为两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成了一直困扰两人的问题。为了方便与女友约会,2

  近日,一对夫妻就离婚财产分割不均一事闹上法庭。

  2004年间,王强与张雪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因为两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成了一直困扰两人的问题。

  为了方便与女友约会,2008年4月,王强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小轿车,首付支付了8万元,他将该车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这一年的5月,已经热恋了4年的王强与张雪喜结良缘,正式登记结婚了,婚后的两人虽挣的不多,但日子却过得有滋有ζ,除了支付一些必要生活费用外,还要支付购车贷款。

  然而,在2011年2月,王强与张雪因各种ì盾常吵架,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双方对离婚û有异议,但在分割财产时,两人对于当时用于约会的车辆却起了纷争,王强认为轿车是自己婚前买的,车辆也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应该归自己所有。而张雪却提出,婚后自己也有跟着王强一起还车贷,一共还了9万元,所以车辆她也应该有一份。在多次协商δ果后,王强诉至法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婚前财产应属夫妻一方所有。本案中,王强婚前贷款买车,轿车的登记人是王强自己,应该首先认定的是,该车属于王强的个人财产。但在王强和张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用来还贷的这9万元钱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张雪有权就这部分财产主张自己的权益。

  关于婚姻法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离婚后轿车仍应归丈夫王强所有,但王强在拥有轿车的同时,应支付张雪为还贷所付的钱款。

  经法院调解,原、被告最终就轿车的分割达成协议。轿车归原告王强所有,王强补偿张雪7万元。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39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