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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2021-06-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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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离婚时,对于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及共同的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在进行分割时,双方应该尽可能协商处理,但需要讲究方式方法,很可能会因此产生矛盾,那么,离婚孩子财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 平均分割,同时会照顾女方和未成年人子女权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变更的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孩子财产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夫妻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应该凶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协商,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一般平均分割,但是尽可能地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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