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什么

2021-05-25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离婚时除了双方丧失对彼此的配偶权还要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婚姻中,双方的经济水平并不一定持平,有时一方的经济水平会处于劣势,但经济处于劣势并不意味着对婚姻的付出少,有可能更多,此时就会涉及到经济帮助的概念。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定义如下: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什么

  二、离婚时的财产处理依据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债务

  1、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由债权人举证证明。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由夫妻一方举证证明。

  3、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擅自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6、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以上文章对“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什么”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并列举了相关的法律依据,也对相关的离婚财产问题进行了阐述,您可以对照您自身的情况来做出判断,如果您符合可以取得经济帮助的情况,可以联系找法网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14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