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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2020-01-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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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不少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不均,最终大打出手的案例。夫妻离婚,两大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孩子抚养问题,二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那么,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1、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问题,一般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离婚分割财产时,以男女平等为原则,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分割财产后悔再起诉怎么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或者撤销达成一致意见,则只有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以上规定来看,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即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两个条件:

  一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二是要证明你在订立该协议时是有被对方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

  关于被隐瞒的部分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一方可以依法向另一方提出再次分割的要求,如果他拒绝的话,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起诉应当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提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包括有实物分割法、价金分割法、价格补偿法,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配的原则。若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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