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是一种财产协议,有特殊性的一面,表面上看是赠与,但不是赠与合同,最大的区别是,以婚姻为条件。夫妻双方一旦做出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任意撤销。
我国目前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对夫妻财产所有权作出了规定。
第十七、十八条是法定财产制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规定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第十九条是关于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夫妻之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这就等于夫妻可以对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法律充分尊重了夫妻的财产归属问题上的意思自由。
这种法律规定近似于合同法的规定,充分的意思自治。尽量的采用任意性条款,在法律只是作为意思自治下的一个补充的默认性条款。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夫妻财产制度本质上是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度只是没有协议约定下的默认条款。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默认条款,也可以说是法律规定了一个比较可行的指导性条款供共人选择,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通过想反约定选择不实用。没有相反约定或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参照第十七、第十八条执行。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
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
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3、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4、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变更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夫妻双方一旦做出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任意撤销。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