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申请开通上海-孟买-法兰克福往返货运航线的公示

2019-06-17 1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航空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航空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法规名称]:关于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申请开通上海-孟买-法兰克福往返货运航线的公示[颁布机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际合作司[颁布文号]:[颁布时间]:2006-6-2
[法规名称] :关于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申请开通上海-孟买-法兰克福往返货运航线的公示
[颁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际合作司
[颁布文号] :
[颁布时间] : 2006-6-2
[执行时间] : 2006-6-2

  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申请于2006年10月开通上海-孟买-法兰克福往返货运航线,使用MD11F机型,每周六班。

  如有任何意见,请于6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总局国际合作司。

  联系电话:010-64091353

  联系传真:010-64013829

  电子邮件:jr_yang@caac.gov.cn

  中国民航总局国际合作司
2006年6月2日

航空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031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航空法律师团,我在航空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