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退税业务概述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15 15:14
导读: (一)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纳税后发现海关多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多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手续,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二)
  •   (一)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纳税后发现海关多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多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手续,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二)退税的范围如下: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完税后发现货物短卸,经海关审 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而申报退关,经海关 审查属实的。
      4、进口货物在完税之后、放行之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海关查明情况属实的,可酌情减免进口税:
      (1)境外运输途中或者起卸时,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因保管 不慎而造成的。
      5、按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在进口 时已予征税,事后发现,经海关审查属实的。
      
      (三)例外条款 对纳税人因海关溢征、或者按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申请退还增值税时,所出具增值税纳税凭证已加盖税务机关抵扣印章的,不予退税。

  • 海关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104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海关法律师团,我在海关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退税业务概述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海关法问题
    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退税业务概述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