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2010-07-09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4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7-9
【生效日期】2010-7-9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东方之冠。
自核准之日起,进出口侵犯上述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九日
海关法律师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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