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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2019-06-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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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2010-07-09【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文号】总署公告〔2010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4号(关于备案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 2010-07-09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44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7-9 【生效日期】2010-7-9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文字标志“东方之冠”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东方之冠。

  自核准之日起,进出口侵犯上述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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