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6号(关于公布部分本国子目注释)
2009-12-24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09〕8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9-12-24
【生效日期】2009-12-24
【效 力】[失效]
【效力说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2号(关于公布2010年版《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废止。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现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予以公布,作为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该批子目注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本国子目注释.tiff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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