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海关总署:督导办案 解决不愿查、不敢查问题

2014-10-30 2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海关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海关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今年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简称驻署组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部署和要求,在强化监督意识,细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机制上积极探索,同时...

  今年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简称“驻署组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部署和要求,在强化监督意识,细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机制上积极探索,同时引领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落实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以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强化监督责任意识,细化监督措施。驻署组局召开多次组局干部会议和三次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研讨会,驻署纪检组组长胡玉敏亲自组织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部署和要求,引导驻署组局干部和各级海关纪检监察干部形成“突出主业关键在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强化监督关键在改进方式方法,问责追究关键在增强刚性”的共识,结合实际研究和部署落实监督责任的措施,极大强化了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驻署组局制定了深入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从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和督促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职责方面提出了15项新举措。各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制定适应“三转”要求、落实监督责任规范性文件共77份。

  突出主责主业,剥离副责副业。在海关总署党组支持下,将驻署组局原承担的海关执法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管理、纠风综合协调、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等7项任务移交给总署有关主管部门主抓。将驻署组局承担的总署办事机构从7个减至2个,参与的总署议事机构从25个减至9个。各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的办事机构合计调减76个,目前均不超过2个,参与的议事机构平均约11个,比原来大为减少。

  传导监督责任压力,增强监督执纪合力。加大约谈力度。坚持落实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京报告工作和约谈制度。今年组织8名同志进京报告工作并进行约谈,书面反馈点评意见,着重督促其聚焦监督执纪主责。在法定节日前,驻署组局在部署开展监督执纪的同时,均由负责人有重点地致电部分直属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督促开展暗访和突击抽查活动。

  督导加强办案。驻署组局对直属海关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工作加强具体督导,在采取发函重点督办案件的同时,更多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地指导办案,着力解决不愿查、不会查、不敢查、不让查的问题。今年以来共发函督办案件4起,直接指导办案20余次。7个直属海关党组为监察(审)室增设科级机构共计17个、增加编制42名,为执纪办案提供组织保证。

  加大办案力度,改革体制机制。拓展线索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一案双查”、网络举报“五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和机制,建立起与总署党组巡视组、海关督审、稽查部门和驻质检总局组局、海关武警执勤部队互通互移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组织梳理近年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对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实施再核查核实。对署管干部问题线索,都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5种处置方式提出了处理意见。驻署组局办理信访件、处置反映署管干部问题线索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

  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办案威慑力。从今年4月开始在上海青岛、黄埔海关启动试点,将问题线索上报范围从以往的处级领导干部扩大到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完善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向驻署组局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制度。三个试点海关清理上报拟立案案件线索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海关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41.8%。坚持抓早抓小,对监督和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189次,诫勉谈话34次。

  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督促落实“两个责任”。驻署纪检组组长与总署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提醒落实主体责任;专门召集总署部门负责人会议,督促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结合参加部分海关关长座谈会、海关系统三级以下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培训会等重要会议,及时释放刚性执纪问责的信号。驻署组局拟定直属海关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15项指标,直属海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19项指标,部署开展对照自查并要求报告阶段性情况,引导务实抓、严落实。

  督促反对“四风”。驻署组局制定实施了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十项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纠“四风”的常态机制。在总署政务网页和组局网页点名道姓公布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会同总署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了“三难”问题、“会所中的歪风”等三项整治,开展了公车管理情况明察暗访,立项组织开展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专项监察,开展“贴着海关发财”专题调研,督导各级海关纪检监察机构中秋、国庆期间累计开展了1029项次明察暗访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问题。

  强化巡视震慑作用。协助总署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督导巡视组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完善巡视意见反馈和巡视材料移交工作程序和要求等6项巡视制度。组织完成了对4个直属海关巡视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大为增强,数量明显增加。

海关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986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海关法律师团,我在海关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