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形式报关单填制的注意事项

2019-06-16 00: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海关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海关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货物进出关境时需填写进口或出口报关单,但在某些情况下货物并未实际进出关境,也需要填制进口或出口报关单用于海关对保税货物或其它货物的监管、统计,此时所填

  在货物进出关境时需填写进口或出口 报关单 ,但在某些情况下货物并未实际进出关境,也需要填制进口或出口 报关单 用于 海关 对保税货物或其它货物的监管、统计,此时所填制的 报关单 称为“形式报关单”。

  在填制时应注意:

  1.“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栏应填报“中国”(代码:142)。

  2.在“运输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代码:7)、“保税仓库转内销”(代码:8)、“境内存入出口监管库或出口监管仓库退仓”(代码:1)、“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代码:0)。

  加工贸易结转或转内销货物等( 海关 监管方式后两位为00的),填“其他”(代码:9)。

  3.在装货港/指运港应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4.除下列情况外,此类报关单的“提运单号”和“运输工具名称”栏应为空:

  A、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栏中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编号。

  B、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在结转出口报关单的“运输工具名称”栏中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编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进口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栏填报“@+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

  C、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报关单“备注”栏内。

  • 海关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591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海关法律师团,我在海关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