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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决替代举手 解决反对者的尴尬

2019-05-0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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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面表达反对意见,很可能使得很多人不能真实的表达。无记名投票的票决自然就比一目了然的举手表决多了一些隐蔽性,也就更能体现表决者真实的想法。8月25日,海南省委审

  当面表达反对意见,很可能使得很多人不能真实的表达。无记名投票的票决自然就比一目了然的举手表决多了一些隐蔽性,也就更能体现表决者真实的想法。

  8月25日,海南省委审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把过去省委常委表决任用干部的制度改为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差额推荐、省委常委提名、省委全体委员投票表决的制度,取消了过去副厅局级以上干部由书记提名、省委常委举手表决的做法。

  “举手表决”变为“票决”。两者不过是一字之差,但效果截然迥异。巧的是,就在《办法》通过当日,全委会即对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文昌市市长等8名拟任市县党政正职的人选进行了等额投票表决。虽然最后8位人选全部通过,但其中有5位人选存在不同意票和弃权票。

  回顾一下这两种表决方式的历史,就会发现在这些年里,表决方式发生过多次变化,其中有进步的地方,也有走回头路的历史,其间还有过早就淡出人们记忆的“鼓掌通过”的情形。但自从1979年开始,“鼓掌通过”退出,基本上已经恢复了举手通过与无记名票决制度,同时也开始在各级人大引入了电子表决器。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在1988年一张划时代的新闻图片里,一只手臂高高举起,那是人大开会时被投出的第一张反对票。

  无可否认的是,无论在官员的任免还是大政方针的讨论中,反对都是一种参与的权利。但在任何情况下,反对者所面临都是一种多少有些尴尬的局面,尤其在官员的任免过程中,由于是当面表达反对意见,很可能使得很多人不能真实的表达。即使在闭门的会议中进行表决,也会因为反对意见能够确认到具体某人而让反对者有所顾忌。无记名投票的票决自然就比一目了然的举手表决多了一些隐蔽性,也就更能体现表决者真实的想法。

  而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理念上的进步。应该承认,即使在公共事务领域当中,人情以及利害关系的纠葛也是大量存在的,甚至有可能主导表决的结果。按以往的思维,这并不作为一种因素被考虑,倒是用举手投票的方式抹杀了这种因素,以造成一种“当面锣、对面鼓”的公开意见的假象,设立了一个不能达到并有效表达的意见的高标。无记名的票决制度重新在某些领域里得到应用,就是否认这种不切实际、又往往被人所利用的高标。这是思考方式的一种转换。

  与之相比,电子表决器应该是更进一步的方式。2002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新年论坛上说过:“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举手表决,几乎都是全票通过。”此话说得正是这种现象,而海南马上就用到的无记名投票之结果,更是给这话加上了一个注脚。

  所以,在自由表达意愿上,海南省的这种做法是毫无疑问的进步,而这种进步是值得借鉴并且保持的。甚至在可以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进一步用电子表决器来代替无记名投票。投票的动作离别人的视线越远,那一张票就会越发的真实。

  如果说还有什么遗憾,倒是海南省在这第一个表决中实行的是等额选举。由于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候选人与职位的数字相同,投票人的权利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与差额选举相比,选举人的权利较小。但既然已经规定了由省委组织部差额推荐,有理由相信从等额选举进步到差额选举,也并非不能想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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