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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规定

2019-05-0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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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职务晋升程序,是指晋升职务必须经历的法定工作步骤。非经这些步骤所晋升的职务就不具有合法性。本法总则中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

  职务晋升程序,是指晋升职务必须经历的法定工作步骤。非经这些步骤所晋升的职务就不具有合法性。本法总则中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公务员法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那么如何来保障和落实这些原则呢,这就需要靠程序和制度。除了体现在权限、条件、标准等实体方面的要求外,还必须体现在合法的程序方面,没有合法的程序,即使实体方面是符合要求的,合法的,那么最终的结果也是不合法的,无效的。程序守法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法治原则。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程序,主要包括几下几个环节: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在组织民主推荐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公道正派地衡量评价被推荐对象,防止和克服感情用事、拉选票等错误倾向。

  (2)要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当的推荐方式。对班子不团结、或人数过少的,就不宜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3)要认真分析和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一般来说,推荐票较集中,可作为预选对象,但也要防止完全以票定论。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会同协管方进行。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要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晋升考核与年度定期考核是有不同的:晋升考核是对考察对象全面的历史的了解,而年度考核则具有阶段性的特点,而且侧重对实绩的考核;晋升考核是以现职工作表现为基础,重点考核其潜能,考核其德才是否具备担任更高职务的标准,而年度考核主要就是否胜任现职进行评价。所以,既不能认为搞了年度考核就可不进行晋升考核,又不能抛开年度考核情况,去搞晋升考核。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认真进行晋升考核。[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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