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统一部署,盐城市人事局、公安局将组织考试录用14名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录职位
详见《盐城市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计划及职位表》(附后)。
二、招考对象
1、应届毕业生,为指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社会在职人员,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专业特长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安工作特别需要的人员;
3、个别专业(哑语、维语等)职位招录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报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的考生,也可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
三、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含),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含),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5.0。其它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面试考核。报名人员填写《盐城市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后),于2010年1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至招录单位指定邮箱,或根据招录单位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
对初审符合招录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录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或专业测试,择优确定初选人员。考核测试将在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核测试时须提供身份证、现实表现证明、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并交一寸免冠照片6张。
(二)体能测试、体检。按照《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招录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体检。根据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结果,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
(三)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入围考生参加江苏省2010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2010年江苏省招录公务员公告。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行。
(四)政审录用。对通过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盐城市人事局、公安局综合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政审对象。政审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手续。遇有政审不合格者,按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page]
五、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盐城市公安局
邮箱:ycgajzzrsc@126.com
联系人:谷春皓
联系电话 0515-83220260
六、招聘岗位:
1、治安管理 化工类、安全工程类 男性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