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务员长久存在的问题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5-06 15:29
导读: 如果说现在还不承认社会上存着一个高收入的资本既得利益集团,要么是麻木,要么就是睁眼说瞎话。这个群体内部虽然在商业行为和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上是竞争关系,但在价值观

  如果说现在还不承认社会上存着一个高收入的资本既得利益集团,要么是麻木,要么就是睁眼说瞎话。这个群体内部虽然在商业行为和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上是竞争关系,但在价值观念、政治诉求、生活方式等基本上相通,只不过由于文化水平的不同,而导致他们在这些方面上的表达方式各有千秋。正像“决战”描写的,有的在开各类名车,有的偏爱于向女士们“献殷勤”,有的只是喜欢在闲暇之余数钞票玩。当然,确定或介定这个集团,高收入只是一个标准而不是唯一正确的标准。东部与中西部、城镇和乡村这个高收入的标准相差还是很大的。有可能欠发达地区的资本拥有者在发达地区也只是个中等或普通收入水平,乡村的二十万元户在城镇连房子都买不到。

  为什么要提到这个事呢?主要想就人们所关注的公务员待遇问题讨论一下。公务员制度只是在近几年才在我国行政或社会领域出现,但我们的这个公务员制度与其他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又显然的不同,就是与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官制度也有本质的区别。这里不再研究这个历史问题,只说些实质的东西。在一九九五年左右,行政系统在机构改革中更加强调了所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划分,企图逐步在人们意识里形成一个类别上的观念。当时国企改革正在进行,财政体制开始演变,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依然靠工作时间长短来造成级差。2002年,国企改革攻坚已基本完成,政治体制改革提上主要日程,组织人事部门在悄无声息里对由各级财政供给的工作人员编制情况再次进行了划分和统计。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法律依据,所以很多人只是有些隐隐的不安,划分和统计工作还是毫无困难的进行了。这次统计工作,没有相应的工资改革配套,人员登记和工资花名册上的收入分配标准不十分对照,在非常小的范围内,便出现了一个灰色现象,许多领导及领导家属子女行政编制和职称两头占。到了2006年左右,现行的公务员法已经出台,最重要的是,又一次工资改革开始全面实施。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出现在了全国人民面前,正是这次工资改革,人们心里才真正有了现在所谓的这个”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群体。这次工资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以往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相应津贴复合而成的工资改为以职级加绩效的新工资,实际上绩效来源于地区差、城乡差和职级差。工资改革的轨迹按建国时按劳分配,到改开初期的“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最终落实到了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说到这里有人会问,你说的这些与公务员目前的待遇以及与时下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有什么关系呢?是的,关系都不大,这只不过是一种现象的延续罢了。而我要说的是,既使很多人对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差异,特别是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进行口诛笔伐,这也挡不住这个社会现象的发展趋势。事实上,正像工人分为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大型民营企业员工、下岗工人、农民工一样,事业单位人员也有很多种,也可以分为领导和职员、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和一般干事等。如果事业养老制度一变,领导和一些权威们已经是级别在身,在风头用尽之后,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工作,马上摇身一变,就会成为公务员了(对于个别人来说这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同样,公务员队伍中,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正处、地厅、省部乃至国家级,也是等级分明的。根据职级,特别是岗位的不同,公务员队伍由于地区差以及灰色收入的影响,内部实际收入的差别也很大。现在,有些主流媒体和部分网络世界不是在指责农民素质差,就是在分析由于工人的懒惰导致了在特定历史时期的集体下岗,最后终于开始讥笑小知识分子们的狭隘和缺乏实践中的斗争性,再猛烈谴责公务员队伍的褪化。只有力量还不算很大的左派分子始终地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认真地对待和团结来自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当然,如果科学地分析,以上的那些都只是现象,而不是本质。[page]

  任何社会形态都有矛盾存在,任何事情的发展也都有矛盾的两个方面。公务员这个群体根本不是一个阶级,甚至连个阶层都不算。新中国今年成立六十周年了,这些人大部分作为党员,接受党的思想理论最多,受到党的组织生活影响也最大。他们能够为人民服务,能够追风破浪,他们也能够随波逐流。但,他们始终是个服务团队,而不是一个统治阶级。事情发展一般在新事物还没有发展和壮大前,会受到矛盾起始时的主要方面主导。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时期内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社会现象的风向标。工资福利待遇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受风向标的影响。现在社会上的矛盾主要方面是什么呢?就是我开头说的高收入的资本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占有了更多的社会资源,他们所能演义的东西在社会上就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公务员群体的待遇形成,除了与其本身在国家政权运行中的作用有关外,主要的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社会发展风向标使然。但是矛盾已经激化了,一般群众把眼光聚在了公务员队伍上,所谓的社会“新阶层”(社会上的一些自由职业者除外)也死盯住了公务员队伍。原因很简单,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我们现在的党员干部队伍确实是在新的各类不好的思潮影响下有些褪化了,人民勤务员的作用不明显了;第二,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文化流毒很深,通过文化上的改造还根本不能清除,大多数人还在以这个眼光看待问题,包括很多群众本身所具有的态度以及分析社会问题的出发点;第三,公务员这个群体具有特殊性,他们可以很好的服务社会,可一旦社会环境允许,其中的个别精英与资本的土壤马上会生成官僚资本集团。这个集团除了更严厉地对待人民,也是所谓社会“新阶层”的劲敌。因此,各方势力要把“公务员”定格为特权阶级就成为了必然。

公务员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090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务员法律师团,我在公务员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公务员长久存在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公务员法问题
公务员长久存在的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务合同能劳动仲裁吗
劳务合同能劳动仲裁吗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公务员长久存在的问题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关于离婚后还能判重婚罪吗
关于离婚后还能判重婚罪吗
公务员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吗?
27576人浏览
公务员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吗?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7.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国家公务员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1484人浏览
国家公务员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公务员法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