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的公务员分类都不是完全按某个单一标准进行分类的,往往是以某一分类为主,兼顾其他分类形式。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也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尽管各国对公务员分类的具体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但分类是客观存在的。
从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分类情况看,主要表现为两种分类标准:一种是因事而分的职位分类,分类主要依据职位或岗位的客观需要。美国是实行职位分类较早的国家,随后是加拿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韩国等都相继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另一种是因人而分的品位分类制度,即主要依据公务员个人的条件如学历、年龄、资历等进行分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各有其优缺点。
实际上,每个国家的公务员分类都不是完全按某个单一标准进行分类的,往往是以某一分类为主,兼顾其他分类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分类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状况,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可以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本身是推行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
拿更多薪水 倾向高科技人才
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而言,能拿到更多的薪水,同时,又能让有志于从事行政工作的人有机会从政,实现自身的抱负,因此,政府更能吸纳到一些高科技的人才为我所用。详细>>
从“铁饭碗”到“瓷饭碗”
相对于农民工的“泥饭碗”而言,聘任制公务员是“瓷饭碗”,具有一定稳定性,但相对于委任制公务员的“铁饭碗”而言,却是更具有灵活性,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就可能解聘,从理论上讲,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更高,能对委任制公务员起到“鲶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