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1)考核的标准。主要指评价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尺度。
①“优秀”是指公务员在五个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地达到任职要求,成绩显著;
②“称职”是指公务员在五个方面能达到胜任职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③“基本称职”适用于基本满足考核标准,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这种评价基本上是肯定性的;
④“不称职”是指公务员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这是个否定性的评价结果。
(2)考核的方法:①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即把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考核与群众参与考核结合起来;②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为基础;③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