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历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至死亡时止。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作者简介:方西乾律师代理经济诉讼、仲裁、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各类纠纷二百八十余件,为企业、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方西乾律师专长业务领域为: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的代理。特别在处理劳动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产品责任事故等损害赔偿纠纷有独到之处,在非诉讼业务中的合同商务谈判,拟定法律文件,公司治理,常年法律顾问也有很高的造诣。了解律师更多信息请点击http://user.148com.com/?6735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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