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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5年 堕胎后她怒讨10万损失费

2019-06-04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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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6岁的姚丽面容清秀、身材高挑,然而即便化了妆也掩饰不了神情中透出的憔悴与疲惫。5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认识了阳光高大的宋伟。在宋伟的热烈追求下,姚丽很快投入了

  26岁的姚某面容清秀、身材高挑,然而即便化了妆也掩饰不了神情中透出的憔悴与疲惫。5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她认识了阳光高大的宋某。在宋某的热烈追求下,姚某很快投入了他的怀抱。眼看姚某年龄一天天上去了,周围的小姐妹相继结婚生子,宋某一点求婚的意思也没有。在父母亲戚的反复催促下,姚某顾不上女生的矜持,主动向宋某谈起了婚事。不想宋某很冷淡地说,两人年龄都小应该把精力放在事业上,自己不想过早被家庭拖累。

  宋某的态度让姚某很痛苦,为了寻求解脱,她常常和自己的“蓝颜知己”喝茶聊天倾诉。一天姚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开心地把这件事告诉宋某,以为这回总得把婚事办了,不料男友不但不肯结婚,反而积极劝说姚某把孩子打掉。姚某彻底寒心了,人工流产后果断地和宋某分了手。

  分手后,姚某越想越生气:5年前多少男孩追求自己,自己都看不上,偏偏选中了宋某,现在这些男孩有的结婚了,有的事业有成了,只有自己孤身一人,身体、精神都受到了伤害。一气之下,姚某将宋某告上了法院,认为宋某和自己恋爱多年却拒不结婚,加上流产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要求宋某赔偿人工流产费480元、营养费2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不料宋某称姚某恋爱期间一直不注意与异性交往的尺度,他才拒绝和她结婚,姚某确实做过人流,但那个孩子并不是自己的,故拒绝对她做出任何补偿。

  姚某一听呆了,没想到宋某说出这样绝情而且颠倒黑白的话,她在人流后并没有保留胎儿组织,现在完全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是宋某的。

  无锡市崇安法院主审法官指出,即使有证据证明孩子是宋某的,姚某最多只能向他主张部分人流手术费和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难以获得支持。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宋某补偿了姚某240元人流手术费,姚某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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