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次性获赔51万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04 12:39
导读: 1月5日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发布,为“无证经营”企业雇工的工伤维权提供了新的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雇工死亡可获赔51万

  新修订的《办法》较2003年颁布的老《办法》,在非法用工伤亡赔偿标准上,有了大幅提高。

  新《办法》规定,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而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若以此为参考,那么非法用工单位雇工死亡将获得515250元的一次性赔偿。

  而依照旧的标准,以郑州市而言,非法用工单位雇工死亡仅能获得166940元的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并非“一口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次性赔偿并不是“一口价”,它囊括了员工受伤后发生的费用。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保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保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由于所在公司属“无证经营”,这给许多劳动者的维权带来麻烦。一些公司会以“无证经营,不是企业法人,不能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为借口,用民事赔偿代替工伤赔偿,而两者的赔偿金额,存在很大差别。

  新《办法》实施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也同时废止。

国家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553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国家赔偿律师团,我在国家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一次性获赔51万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国家赔偿问题
一次性获赔51万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