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冒名顶替成通缉犯被错判入狱265天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12 07:42
导读: 24岁的罗玉明近日结束了长达265天的羁押生活。2005年10月,这位之前从未到过福建的重庆青年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006年6月,罗玉明老家村民联名向武夷山市法

  24岁的罗某明近日结束了长达265天的羁押生活。2005年10月,这位之前从未到过福建的重庆青年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006年6月,罗某明老家村民联名向武夷山市法院申诉,法院再审后宣判罗无罪。

  对此,武夷山市公检法部门解释称为“疏忽大意”,并向罗补偿3万元。

  此罗非彼罗 被判1年半

  1999年9月,在福建省邵武市邵阳镇,一位自称叫罗某明的青年男子因盗窃自行车被抓,而事实上该男子只是罗某明的同村人。冒牌“罗某明”拘留期满后,又与重庆市潼南县人陈某一起连续偷盗摩托车。2001年8月,武夷山市公安局上网发布信息,从此罗某明成了网上通缉犯。

  2005年10月,罗某明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被民警当场扣留,武夷山市公安局将其带走羁押。

  2006年2月,罗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公检法系统 你错我也错

  2006年4月罗的父亲申请法律援助,向武夷山市法院提出申诉。6月30日,武夷山市法院就这起案件再审做出判决:原审以盗窃罪被判一年六个月徒刑并已羁押265天的罗某明无罪,当庭释放。7月4日,法院支付了罗某明3万元补偿金。

  从始至终,罗某明都没有为自己作一句无罪辩护

  再审被判无罪时,罗某明才道出自愿“认罪”的实情:“一直很害怕,不敢顶嘴。”武夷山市公检法部门的领导解释称,办案人员疏忽大意,过分依赖经验,没有对案卷中的疑点调查核实,是导致罗某明错案的重要原因,相关办案人员也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受到了处分。

国家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902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国家赔偿律师团,我在国家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冒名顶替成通缉犯被错判入狱265天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国家赔偿问题
冒名顶替成通缉犯被错判入狱265天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冒名顶替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957人浏览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冒名顶替成通缉犯被错判入狱265天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冒名顶替交通肇事构成包庇罪吗
50425人浏览
冒名顶替交通肇事构成包庇罪吗
民事调解书可以撤销吗
民事调解书可以撤销吗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冒名顶罪构成何罪?
2962人浏览
冒名顶罪构成何罪?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怎么处罚
1048人浏览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国家赔偿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17.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