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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质疑槐荫区公证处 被指没有涉外公证资质

2015-01-0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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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济南从事地产生意的高先生,去年年初在槐荫区公证处做了一份涉外融资合同公证,不料合同另一方认定槐荫区公证处不具备做涉外公证的资质,公证无效,融资合同也没能执行;此后,高先生一直想要回10万元公证费,但至...

  在济南从事地产生意的高先生,去年年初在槐荫区公证处做了一份涉外融资合同公证,不料合同另一方认定槐荫区公证处不具备做涉外公证的资质,公证“无效”,融资合同也没能执行;此后,高先生一直想要回10万元公证费,但至今未能如愿,槐荫区公证处称,费用已经上缴财政,而且这份公证“没有问题”,不符合退款条件。

  1 没有批文,合同公证也能办

  高先生说,2012年,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准备融资,融资对象是香港一家公司。

  “签署了《融资合同书》和《股权出质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关公证之后,合同就可以生效执行了。”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是涉外的公证业务,他们和香港方面派来的律师以及其他人员,首先找到了济南市泉城公证处。

  在泉城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要进行涉外融资合同公证,必须出具商务部以及国家外汇总局的相关批文。

  因为相关批文还没下来,高先生所在公司的工作人员又找到了槐荫区公证处,该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对这份融资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10万元。

  2013年1月份,在高先生所在公司工作人员以及香港方面律师的见证下,槐荫区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融资合同书》和《股权出质合同》等进行了相关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

  当年6月份,商务部以及国家外汇总局的相关批文也下来了,高先生所在的公司,开始与香港方面商谈融资合同执行问题。

  2 存在瑕疵,公证被指“无效”

  “公证书交给了香港公司的法务部,他们认为公证有瑕疵。”据高先生介绍,香港方面认为,这份公证书存在几个方面的瑕疵,并且槐荫区公证处不具备进行涉外公证的资质。

  高先生说,公证书的瑕疵,一是时间上有一处错误,二是纸质不符,使用的是国内公证的相关纸张。

  “正是因为公证书存在瑕疵,香港方面的律师经过查证,了解到槐荫区公证处不具备涉外公证资质。”高先生告诉记者。

  高先生称,出现这些问题之后,为了让融资合同和公证继续发挥法律效力,他们联系了公证处的主管单位,希望其开一份证明,证实这份公证书真实有效,“司法单位只是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槐荫区公证处是合法存在的,对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并没有出具任何证明。”

  最终,香港方面认定这份公证书是无效的,高先生公司与香港公司签署的合同,也因为公证书被认定为“无效”,截至目前仍没有执行。

  3 希望退钱,被告知条件不符

  由于公证书被认为存在瑕疵,融资合同没有执行下去,高先生没能融资成功;事后,他以“公证无效”为由找到了槐荫区公证处,希望对方退还10万元的公证费。

  “最初,公证处要求先退还一式三份的公证书,再谈退还公证费的问题。”高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下半年,他最终从香港方面要回了公证书的原件,将其还给了槐荫区公证处,并要求退还10万元公证费。

  高先生还说,融资合同公证花了10万元,其他抵押合同等公证也花了几万元,他现在只想要回融资合同的公证费,即使公证处要收取适当的人工成本等费用,也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高先生为此找到槐荫区公证处时,其办理业务时的公证处负责人已经调任,槐荫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钱已经上缴了财政局”。

  高先生随后又找到了财政局,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和他一起到槐荫区公证处了解情况,槐荫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坚持“这份公证书没有问题”,拒绝了高先生的退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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