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文书是对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表格的总称。包括公证书、公证决定书、公证登记表、公证通知书、公证机构依法制作的公告、法律意见书、司法建议书、公证笔录、公证送达文书等。
公证文书是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记录和成果,公证的效力和职能作用集中体现在公证文书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证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文书。公证文书办理完毕后,应留存一份归档附卷,公证书要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连同正本发给当事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