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独居老人有儿千里外 遗赠公证助圆养老梦

2014-11-24 17: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证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证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伦理亘古不变的内容,但当今社会,赡养老人却成为不少子女的头疼事儿。在江苏江阴,就有位大妈为自己的养老事发起了愁。家住江阴的张大妈有三个儿子,儿子们个个事业有成、家...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伦理亘古不变的内容,但当今社会,赡养老人却成为不少子女的“头疼事儿”。在江苏江阴,就有位大妈为自己的“养老事”发起了愁。

  家住江阴的张大妈有三个儿子,儿子们个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因为工作太忙,没办法常常回家照顾年迈的母亲。再加上五年前张大妈的老伴因病去世,孤单一人生活的张大妈还身患糖尿病,人也日渐孤僻起来。

  这让远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们忧心不已,相继在家政公司找了几个保姆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最终都因与母亲性格不和而作罢。社区工作人员曾上门建议让张大妈住进养老院,但张大妈认为住进养老院会让儿子们丢脸,最终不了了之。年复一年,唯一能让张大妈喜笑眉开的就是家住对门的邻居李婶了,日常生活也多靠李婶帮忙照应。但总是让别人白帮忙,张大妈感觉心里挺不安,李婶自己也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

  这时,张大妈二儿子的一次公证处之行,为解决张大妈的养老问题带来了一丝曙光。那次,张大妈的二儿子为单位办理证据保全,向办理事项的公证员说起了母亲养老的问题。公证员介绍,可以通过在当地公证处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由邻居李婶负责张大妈的生养死葬等事宜,待张大妈百年之后,所居住的房屋的产权可以赠与李婶作为报偿,不过这项公证需要征得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同意,以免出现家庭纠纷。

  公证员的一席话让张大妈的二儿子茅塞顿开,当即给在外地的兄弟打电话说明了此事。兄弟三人一合计,相约返回老家,向母亲说明了情况,一同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书。

  冬去春来,当地公证处的2名公证人员将盖着鲜红公证印章的“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书”交到了张大妈手中,同时把张大妈的养老问题郑重托付给李婶,自此彻底解决了困扰这一家许久的问题。

公证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519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证法律师团,我在公证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