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宁波市局根据省厅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组织该市十一家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于8月26日上街宣传《公证法》,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宁波市局在接到省厅关于开展“公证咨询日”活动的通知后,于8月14日便将通知转发给各公证处,对各公证处开展“公证咨询日”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各公证处的思想认识到位,宣传活动全面展开。当天,全市共有七家公证处上街设立了咨询点,为2000余人次提供了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其它四家公证处开展了“公证进社区”活动,主动上门提供宣传服务等活动。据统计,在此次活动中各公证处共散发《公证业务范围介绍》、《公证指南》、《办理常用公证须知》等各类宣传资料7600余份。
三是活动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如:市司法局在宁波市电视台播出了“发挥公证作用,预防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标语,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两周年;宁海县公证处公证人员主动深入社区、农村,与村委会和有关农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并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天一公证处自行编写《公证指南》发放给公众;余姚市公证处与姚城律师事务所一起开展活动,并在活动过程中穿插法律常识有奖问答,增加了活动的趣味性,当地媒体也对这次活动进行了报道;信业公证处在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81890上增设了公证咨询热线;信达公证处主动与《今日镇海》报社联系,商定在该报上定期开办公证法律服务栏目。
宁波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