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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细心把关 识别假离婚协议

2019-04-2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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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7年5月,当事人李某某、余某某前来申请办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抵押物为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的一套房屋),公证员王巧珍接待了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提供了公证所需的相关

2007年5月,当事人李某某、余某某前来申请办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抵押物为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的一套房屋),公证员王巧珍接待了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提供了公证所需的相关证明,公证员王巧珍按公证程序规则,对借款双方做了谈话笔录,在向借款人余某某提问题的时候,感到借款人余某某在回答问题时闪烁其词。所以公证员王巧珍备加细心,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仔细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发现借款人余某某提供的离婚协议有疑点(该离婚协议从表面看跟真的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可疑之处是该离婚协议是原件)。接待完当事人后,立即让公证员陈银松、公证员助理贾俊到杭州市余杭区婚姻登记中心核实离婚协议的真假,经过核实,发现该离婚协议确系伪造,在杭州市余杭区婚姻登记中心存档的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即上述拟用于抵押借款的房屋)归借款人余某某的前妻所有,而伪造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借款人余某某所有。对此公证员拒绝办理此公证,并对余某某的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正是公证员王巧珍火眼金睛加上办事谨慎、细心,保障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起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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