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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品质量保证要求

2019-03-3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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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总则本文件规定了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申请者质量保证能力、环保指标控制能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所申请CSC产品认证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环境指标控制能力的审查;为

  1、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申请者质量保证能力、环保指标控制能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所申请CSC产品认证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环境指标控制能力的审查;

  为保证获得环保认证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者应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并使之有效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按具体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环保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2.1职责和资源

  2.1.1 申请者应规定与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环保产品认证负责人,确保能够履行以下方面的职责:

  1)确保执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2)制定保证措施,确保加贴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环保产品认证的要求;

  3)制定相应规定,确保顾客对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投诉得到有效处理;

  2.1.2资源

  生产者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以确保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对认证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认证产品生产、检测、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2记录

  2.2.1 生产者应制定记录管理规定,对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检索和保存期限鼾进行控制,确保记录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以提供产品符合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证据。

  2.3 环保产品的设计/开发

  2.3.1 生产者应制定环保产品的设计标准或规范,其要求应不低于相关产品标准及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的环保指标的要求。

  2.3.2 生产者应对产品进行设计/开发策划并形成设计/开发方案。应能在设计/开发方案和相应文件中确定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和环保产品认证评价指标。

  2.3.3 生产者应对设计/开发结果进行评审和验证,并对其在满足顾客使用条件下进行有效确认。

  2.3.4 生产者应保存产品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环节的记录,记录应能够体现主要性能指标和环保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的实现过程和结果。

  2.4 受控部件和材料采购

  2.4.1 生产者建立采购控制措施,以确保供应商提供满足产品环保指标要求的受控部件和材料。该措施应明确受控部件和材料采购技术要求,且符合产品设计的要求。生产者应将采购技术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有效沟通。[page]

  2.4.2 生产者应建立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相关内容,以确保供应商具有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受控部件和材料的能力。生产者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取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2.5 生产过程控制

  2.5.1 生产者应对生产中对环保产品认证评价指标产生影响的需确认过程进行识别,确认过程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过程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工艺文件应对影响产品主要性能和环保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的关键参数及其控制做出明确规定,且符合设计要求。

  2.5.2 确认过程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照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操作。

  2.5.3 生产者应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设施、设备、工装和工作场所,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2.6 检验和试验

  2.6.1 生产者应规定进货检验或验证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和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采购技术文件的要求。应保存受控部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记录、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2.6.2生产者应在生产者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应规定过程检验要求和方法;形成符合认证产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设计和工艺要求的过程检验文件和规定,并按文件规定进行检验。生产者应保存过程检验的记录。

  2.6.3 生产者应建立成品检验控制措施,规定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的检验要求和方法;并按文件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产品标准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指标的要求。成品出现不合格应按文件规定进行评价和处置。

  如果成品检验项目中不包含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生产者应制定该指标的检验要求和方法;并按文件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要求。

  2.6.4 生产者应具备符合产品标准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的检验设备,对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检定和标准、维修制定相应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检验人员应经过而必要的岗位培训并掌握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方法及操作规程。实验室环境能充分保证检测工作的要求。

  2.6.5 生产者不能进行或控制的指标,应定期请有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以保证指标的稳定。

  2.7 不合格品控制

  2.7.1 生产者应建立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控制。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应保存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记录。

  2.8 内部质量监督检查[page]

  2.8.1 生产者应建立内部质量监督检查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内部质量监督,确保环保指标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监督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2.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2.9.1 生产者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提交认证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生产者应对认证产品的受控部件和材料的变更进行控制,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环保指标符合认证要求。

  2.10 产品包装、标签

  2.10.1 生产者应保证产品的包装、标签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尽量选择可回收利用的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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