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09年1月1日起,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41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各县(市)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可参照绍兴市区标准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