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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如何领取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1-05-05 17:42
导读: 正常情况下,养老保险缴足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依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出现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或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当事人死亡的,养老保险待遇还可以领取吗?如何领取呢?找法网小编将介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如何领取的相关内容。

  一、参保人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养老金包括个人缴纳、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及单位负责缴纳、计入统筹账户的部分。个人账户可以继承,但统筹账户里的养老金是不可以继承的。

  1、退休年龄之前去世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去世,缴纳进去的养老金是一分钱都没有享受到的。参保者缴纳进去的钱还完完全全的在个人养老账户中存着的,人去世后这笔钱就算是遗产了。去世者的合法继承人可以持有效证件按照遗产继承的手续来将该账户中被继承人所缴纳的钱提取出来合法继承。

  2、在个人账户未领取完时去世

  养老金的发放,有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钱就是参保者自己(及单位)缴纳进去的钱,从享受养老待遇开始,这笔钱就除以139来按月发放,账户里钱越多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也会越多。也就是说,只要参保者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的139个月内去世,这个账户里的钱都还没有领取完的。只要这个养老账户中余额,人去世后,继承者就可以继承这个账户里剩下的钱。

  3、个人账户领取完后去世

  虽然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以总额÷139个月来确定每个月发放的金额,但139个月后参保者还在世的,养老金仍然要照常发放,也就是大家说的,赚了。在这个时间后去世的,由于自己缴纳的钱已经领完了,就不存在遗产的说法,因此就直接销户了。

  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如何领取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额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的比例。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可以继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全部。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如何领取的内容。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只可以继承个人账户里养老保险的余额,法定继承人一般只需凭借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死亡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即可。如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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