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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比例

2021-12-0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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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职工的福利待遇,会在为职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之后还额外购买一份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区别于五险一金政策中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个保险类型,专门由企业缴纳费用。那么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比例是多少?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一、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而且需要考虑一下两点:一是实际支付出去才可以考虑税前扣除;二是计算5%扣除额的基数应该是享受人群的工资总额。

  根据上述两条可以知道,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税前列支比例是工资额的5%,而且是实际支付后才可以列支。

  二、怎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温馨提示】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三、养老保险补交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规定单位整体没有参保的人员全部参保,补齐基本养老保险费,从而增加了个人社保缴费年限,所以说这种参保方式是很有必要的。另一种就是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替单位部分员工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因各种原因没有缴纳的进行补缴。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是提交补缴期间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凭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费单位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必备的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主要的材料包括三种: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实践当中,为了弥补因为企业迟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从而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的损失,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补缴金额的算法是补缴时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再除以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商然后再乘以缴费比例和补缴系数,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百分之三十,单位是百分之二十二,个人是百分之八。

  关于个人账户金的计算,则是补缴时上年度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再乘以11%乘以补缴系数。对个人账户金中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的计算是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以个人缴费比例再乘以补缴指数。

  关于补缴的起点系数,其起点为1.1,如果补缴的时间提前一年,就增加0.1的系数,逐年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比例的相关资料。不同地区所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比例也不大一致,但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国家鼓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这也是对企业员工的一项福利。如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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