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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育险报销条件

2019-03-0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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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按照同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0.3%缴纳费用;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费和计划生育费用组

  南通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按照同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0.3%缴纳费用;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费和计划生育费用组成;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灵活就业人员其配偶属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村户籍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发给一次性补偿;灵活就业人员因生育和计划生育发生的费用,按照《南通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和《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执行。

  根据南通的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是单位人事负责,去南通医保中心报销,提供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病历和出院小结(出院记录)、相关有效费用收据,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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