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社保,一般是指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一般在每个月5号到15号之间,具体几号交需要看当地的社保局相关的政策规定。如果1个月不交,对它们多多少少有一定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1、养老保险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多缴多得的方式,累计缴纳15年退休后即可领取养老金。断缴一个月问题不大,及时补缴上即可。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需要连续缴纳15或者20年,退休后才可不缴费仍享受医保报销,一般的断缴3个月以内无影响,所以一个月不交问题也不大,但是断交的这个月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在缴费期间有效,断交的那个月如果上下班发生意外,是不能申请赔偿的。
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一般要求连续交满6/10/12个月才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交满后断交一个月没什么影响,但年限未满前建议别断交。
5、失业保险
如果想被辞退后领取失业金,得保证连续交满1年的失业保险,中间不能断交。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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