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东莞共确诊92名职业病患者,却仅有一名患者所在的企业有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根据该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这几年来,东莞的职业病事件有98.63%发生在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
按照国家法规,如果在生产中,有涉及职业病危害隐患的,需要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据东莞市卫生局近日公布的数据,目前东莞仅有6106家企业申报。正如官员所说:东莞的企业数万家,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肯定不只这个数,漏网之鱼比网内之鱼要多得多。
这被舆论概括为98%职业病人所在企业违规,而这样的数据揭示的现实就是职业病群体的维权困境。事实上,东莞仅有6106家企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在笔者看来,恰恰折射了维权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监管不力,职业病鉴定机构存在监管缺失。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和一时的政绩,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监管,漠视甚至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以损害职工利益为代价,换取本地经济的发展。加上由于职业病有数年的潜伏期,不少职工往往是在数年后才发病,而跨地区的职业病事件调查往往遭遇地方保护,因而阻力重重。
另外,我们还要看到,目前职业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根据法律规定,要想确诊是否患有职业病,需要到当地职业病鉴定机构做诊断,但确诊需要用人单位提供个人以往的工作史和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情况,鉴定机构才能出具证明。而这对于追求利益的用人单位来说,几乎是不可能“自证其罪”的。
东莞98%职业病人所在企业违规,更表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很多存在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实行短期行为,轮换用工,反复换人,这种用工制度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用工制度大大加重了职业病的危害。用这样的手段来降低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成本,也以此逃避法律责任。外出务工人员往往是这种用工制度的承受者,这也使得他们患上职业病,很难找到直接责任方而维权艰难。
职工维权意识的缺席,也是我们不能不正视的一个因素。当下,不少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往往只能被动地选择职业,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养家糊口,无法顾惜自己的身体,有的甚至不敢进行健康检查,害怕得了职业病而被老板辞退,失去挣钱的机会。经济贫困导致了“健康贫困”,而“健康贫困”又加剧了经济贫困,走进了一个无奈的恶性循环。这种隐患,不仅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埋下了“定时炸弹”,而且给维权工作留下了重大难题。[page]
近年我国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状态,据一些省市统计,如四川省有职业病患者26848例,2002-2005年新增职业病患者2260例,主要是尘肺和铅、锰、苯中毒。这些职业病受害人群主要集中在外出打工人员,即农民工身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职业病统计要经过严格的诊断、鉴定程序,没有进入正规程序统计的职业病患者还有不少。
劳动保护权的基础是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劳动保护权是最基本人权的体现。卫生部统计表明,目前我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和职业病患者累计病例数,均属世界首位。如不采取措施,今后10来年,我国职业病发病将进入高发期。因此,在笔者看来,98%职业病人所在企业违规是一个可怕的社会隐喻:职业病所产生的权利贫困陷阱随时可能成为社会的风险隐患。因此,警惕职业病群体维权面临的法律不健全、职业病鉴定机构监管缺失等困境,在笔者看来,就是整个社会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