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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费多少钱

2021-06-29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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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务纠纷就可以称之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争议诉讼费多少钱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争议诉讼费多少钱

  劳动争议案件只收取10元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什么是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又可以说成是劳动纠纷,通常是发生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然而并不是每一件劳动争议案件都会被人民法院受理。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三、劳动争议诉讼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既有法人, 又有劳动者个人, 以及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等特点和要求, 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具体讲, 对于案情比较简单、影响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 对于案情复杂、影响很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 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

  1、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给付劳动者工资性住房补贴所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或者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下列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而造成损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所受损失的争议;

  (2)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或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工伤,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

  以上就是劳动争议诉讼费多少钱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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