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因此,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作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验收的条件之一。安全验收评价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对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一般可以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检查预案程序,第二层次是检查预案内容,第三层次是检查预案配套的制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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