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石油化工企业罐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结合国内外历史上发生的罐区事故教训和隐患治理的实际情况。为加强罐区安全技术管理,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罐区建设、改扩建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 要求执行的国家、集团公司的主要现行规范、标准: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局部修改条文;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 《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及局部修改条文;
???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92);
???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94)。
??? 第三条 由于历史原历造成罐区不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整改,重点是:
??? 1. 罐区布置。
??? (1)布置在山区丘陵地区,地势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罐区,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修筑可靠的防火堤,或利用地形设事故存液池,要保证防火堤或存液池严密不漏,时固可靠。其容积符合规范要求。
??? (2)布置在平地的罐区,不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如:罐间距不足、罐与工艺装置间距不足、罐组内贮有不同类别的可燃液体的罐区,要采取补救措施。
??? 2.防火堤。
??? (1)用毛石或砖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盖内表面和堤顶,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漏。
??? (2)管线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 (3)防火堤内排水口无密封或用闸板开启的必须整改。防火堤内积水排出口应在防火堤外,并设易于操作的开关阀门,其开关状态必须使远处易于辨认。现用普通截止闸的要逐步更换。
??? (4)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开关阀门。
??? 3.消防系统。
??? (1)应设立独立的高压消防水系统,其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布置,进水管不少于2条,并有可靠的水源;消防用水量应能满足扑救罐区最大火灾时配制泡沫用水量与储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其压力为0.7~1.2MPa。
??? (2)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罐区贮罐容量计算,但最小管径不应低于200mm。
??? (3)厂区罐区应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管线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
??? (4)大容量液体罐区、地形复杂或远离厂区的独立罐区,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 (5)采用液下氟蛋白灭火系统,应在单向阀之后安装密封爆破片,截止阀处于常开状态;浮顶罐不宜采用液下灭火系统。
??? (6)液化烃球罐罐区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并配置移动式的干粉等灭火设施。
??? (7)液公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 (8)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
??? (9)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道路,当受地形限制时,可设置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其面积不小于15m×15m。
??? (10)为保证大型消防车通行,消防道路的转弯半径不小于9m,净高不小于4.5m。
??? 4.贮罐及贮罐附件。
??? (1)储存甲b、乙a类液体,应选用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现为固定顶的甲b、乙a类液体贮罐,要逐步更新为浮顶罐。
??? (2)非金属油罐禁止贮存甲b、乙类可燃液体。
??? (3)贮存可燃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有呼吸阀和阻火器,现采用金属网或金属丝的老式阻火器,必须更换为新式波纹板式阻火器。
??? (4)储罐脱水要采用可靠的安全切水设施。
??? 5.罐区仪表。
??? (1)可燃液体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装置原料罐还须设低液位报警。
??? (2)液化烃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
??? (3)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罐组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可燃气检测报警器。
??? (4)有毒介质罐区应接规范要求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 6.罐区的防雷和防静电。
??? (1)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
??? 贮罐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2点,接地点沿贮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 为便于正确检测接地电阻,接地线应作可拆装连接。
??? 固定顶钢罐。当顶板厚度大于4mm时,可不装设避雷针(线);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 压力贮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防雷接地。
??? 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和管道均应作防静电接地。
??? 钢罐的防雷接地设施,可兼作防静电设施。
??? 每组防静电接地体的电阻应小于100欧姆。
??? 第四条 罐区管理。
??? 1.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及走向。
??? 2.制定完善的罐区检测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法、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
??? 3.制定具体的巡检要求,规范检查项目内容。
??? 4.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 5.贮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在控制室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离,防止物产超高、外溢。
??? 6.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 7.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
??? 8.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 9.罐区要有严格的人出入制度,严格的车辆及禁火管理制度。
??? 10.贮罐布置集中,总储量较大的罐区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监控管理,对贮罐的液位、温度、压力、进出口阀门工作状态实施监控。
??? 11.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快速巡回检测,具有各种限制值报警及异常状态参数的存贮存功能。
??? 12.贮罐的主要进出口阀门逐步实现自动控制,若有困难,可采用手动阀门信号回讯器,实现计算机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