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4年×月×日2345时,利比里亚籍N轮在上海港张华浜码头开航,准备到吴淞口7号锚区抛锚侯潮。N轮本航次由高级引航员引领,并由两艘拖轮协助航行,开航时该轮前后吃水均为9.80米。次日0005时,N轮过吴淞口101号灯浮,拟穿过航道,贴近锚地边线航行至7号锚区,引航员与一艘进口外轮联系,约定双方过绿灯,N轮使用85°航向航行,并将车速由SLOW AHEAD提至HALF AHEAD,实际航速由7节增加至10节。约0010时,N轮与进口外轮安全交汇,船位位于锚地与吴淞口灯塔之间位置,引航员将车速由HALF AHEAD减至SLOW AHEAD,并拟改航向至110°。约0015时,N轮航向转至100°,发现S轮位于本船左前方45°、距离1海里左右处沿出口航道向南支航道方向行驶,N轮继续向右转向。0018时,引航员在认为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连续拉短声汽笛并采取停车、半倒车、全倒车和右满舵等措施。
浙江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S轮2004年×月×日0845时由张家港装载食用油998吨开船,0900时到张家港锚地抛锚,1645时,该船由锚地出发开往广州,由长江引航员引航。2355时左右,S轮航行至38号灯浮上游,引航员下船。次日0015时,S轮平32号灯浮,航向130°、航速7.5节,用车前进4,约0018时,N轮连续拉短声,S轮三副发现对方船位于其右后方约15°、200米处,船长立即右满舵避让。由于N轮船速较快、双方采取避让措施时间较晚,0020时,N轮球鼻首偏左与S轮机舱右舷发生碰撞,碰撞地点位于31°23′64N,121°32′07E。
直接原因:
1.N轮
(1)在开往锚地过程中,占用吴淞口进口航道出口;
(2)在穿越航道过程中,未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的S轮;
(3)未使用安全航速;
(4)了望疏忽。
2.S轮
S轮在航行过程中却未能很好地使用视觉、听觉进行正规、有效的了望,直到两船相距200米左右处才发现对方船,此时已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碰撞。
间接原因:
人员素质低下、不遵守航行规则;航行设备保养不足、海事主管机关对吴淞口船舶通航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