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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某洗涤机械厂工程钢屋架倒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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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6 03:02
导读: 一、事故简介2002年12月26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某洗涤机械厂扩建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屋架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二、事故发生经过海陵区某洗涤机械厂为私

一、事故简介

2002年12月26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某洗涤机械厂扩建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起屋架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二、事故发生经过

海陵区某洗涤机械厂为私营企业,2002年准备扩大生产并在某工业园区租用土地。在扩建工程正式开展时该厂自行招投标并使用了无资质的包工队(该包工队冒用姜堰市某建筑公司营业执照和私刻该公司印章与机械厂签订施工合同)。

该新建厂房为南北三跨,每跨14m,总宽为42m,东西长为78m,建筑面积3300m2。建设单位在未履行任何工程项目建设手续的情况下,于2002年10月25日开工,由包工头负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该包工队又将厂房钢屋架制作,分包给无焊接资质的个人承接制作。

2002年12月26日为焊接屋架的需要,包工头派去10余名工人协助,屋架竖立焊接时用人工扶住钢屋架便于焊工焊接。当钢屋架焊接到第5榀时,这5榀屋架同时倒向一侧,作业人员被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承建钢屋架的制作人没有相应资质,没有施工能力,对焊接制作跨度为14m、重650kg的钢屋架没有制作方案,焊接时采用人工扶住焊接,焊接后的屋架没有可靠的固定措施,以致在焊接第5榀屋架时,由于已焊制完未固定牢的屋架不稳而倒塌,波及相邻屋架,造成连续倒塌伤人事故。

2.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违章指挥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该厂房由无施工资质的私人承包,承担了厂房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施工中又将钢屋架制作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该工程从总包到分包都属非法运作,逃避了行政监督,致使施工违章指挥,造成管理混乱、操作违章蛮干,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2)管理失控是造成施工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该工程从10月25日开工至12月26日事故发生,期间某工业园区管委会一直未向该地区建设服务站通报工程建设情况,也未对施工的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和加强监管,未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职责,使该工程施工处于失控。

四、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是由于市场管理失控,建设单位随意发包,私人无资质承包,施工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导致的重大伤亡事故。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从行政管理、建设单位发包、施工单位承包施工都违反《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严重的不负责任。

3.主要责任

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应该由承包该工程的私人承包队负责,直接责任应由焊制钢屋架的个人负责。建设单位随意发包给无资质的承包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姜堰市某建筑公司违规借出营业执照造成市场混乱,为引发事故创造了条件也属违法行为,应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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