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工作。现在我回到家乡,正常地辞职了。因此,该公司上个月的工资尚未发放。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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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一般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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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
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
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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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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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