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全面部署防抗海冰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四早”(即“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和“四个到位”(即“领导组织到位、人员设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责任意识到位”)。
二是及时预警,全面预防,科学防范。加强与当地海洋、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冰情发展态势,通过发布预警信息、航行警告,VHF提醒、媒体宣传、现场走访等多种途径,提醒过往船舶、港口调度、船公司及代理人等涉海单位、部门及社会公众做好海冰防范工作。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电煤运输。对电煤物资运输船舶实施重点监控,合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进出港、优先办理进出口手续,确保电煤运输安全畅通。
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应急待命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搜救应急值班力量,确保信息畅通,保证险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