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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义务

2015-12-2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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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CFR术语翻译成中文意味着“成本加运费”,术语后连接的的是指定目的港。CFR术语怎么使用?此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义务有哪些?本文为你介绍。

  一、CFR术语介绍

  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CFR价的计算等于FOB价加上运费。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二、卖方的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所替代。

  三、买方的主要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支付保险费;

  5、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四、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CFR术语中有关卸货费用负担情形,通常采用CFR术语的变形,例如:

  3、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

  4、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应当指出,在外贸英语术语CFR后面加列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 确在程租方式下卸货费由何方负担的问题。但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

  5、CFR吊钩交货(CFR ex tackle)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应当指出,在外贸英语术语CFR后面加列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 明确在程租方式下卸货费由何方负担的问题。但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

  6、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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