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丢失了,快递员应该赔偿一些。

消费者维权
2021-04-17 15: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单中的保价条款是快递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未经与相对人协商,因此保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中的一种,应受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约束。快递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应包括安全、及时送达快件,如因快递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快件丢失、毁损等,应视为快递公司未尽到合同主要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如因未保价而按快递费的倍数赔偿,显然是将快递公司的过错责任转嫁到了寄件人身上,违反基本的公平原则
    本案中,快递公司认可在分拣的时候快件丢失,快递公司既不能证明“货物短少系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甚至不能说明快件在其内部丢失的原因,且事后也未采取有效的查找、补救措施,说明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快递公司无权援引保价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应全额赔偿高某的损失。
  • 您好!可以向物流公司索赔,你手上保留的账单号码、物流信息以及物流单到可以作为你维权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也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的,你可以致电与我详细表述一下相关情况,我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
  • 你好,可以找快递公司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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